法律何时明晰 “域名黄牛党”何时止

古有端午申遗之争,今有域名抢注之议,继阿里巴巴成功仲裁获得阿里微博双拼域名和鲁迅域名案的成功胜诉,近日又有传言长城、故宫、兵马俑、京剧等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中文域名已被境外人士抢注的消息。

法律何时明晰 “黄牛党”何时止

法律何时明晰 “黄牛党”何时止

域名抢注早已不是新鲜菜了,甚至网上还出现了颇有心得的《godaddy的backorder域名抢注资格配置》,chinaz上也有《米农经验:GoDaddy Backorder域名抢注教程》明确介绍了godaddy上抢注资格的购买。

为何“抢注域名”成为域名注册中的热词? 这可能涉及到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问题,一件件域名案,也彰显出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法律缺失。域名注册贯彻先注先得的原则,也正因为此出现了不少投机的“投资者”,成了新生“域名黄牛党”。贩卖域名成了有价有市的低成本、低风险买卖,抢注加倒卖,俨然成为这些“投资者”的生财之道,甚至渐渐有形成产业的趋势。

为此,不少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因其他域名与自己的品牌相同或混淆对客户造成误导,曾经不得不为此付出高额代价。比如2005年,谷歌在仲裁无效的情况下,花了100万元从抢注者手上收购了“google.cn”,还有浙江移动出资15万元从域名投资人处购得“10086.cn”。

长城、故宫、兵马俑、京剧等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并不归属任何企业或者个人所有,有人说此次境外人士抢注长城、故宫等中文域名明显带有恶意抢注的色彩,在我们看来这似乎一点都没错,但是法律依据呢?笔者不知道以后万一跟国外打起官司,仅靠“损害国人感情”这一条理由还够不够用?

而且我国法律规定域名注册成功后,该域名注册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终身所有权。一旦到了续费时间没有及时续费,就有可能被早在一旁觊觎的人抢注,然后就难免出现一些趁机敲诈、原注册人和后注册人双方协商不一致继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法律能否在增加一些条款和措施保护原注册人的权益呢?能否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多一点创造的机会?

北方周末报新闻观察员齐•达日汗曾经说过:“端午自谁言,传闻为屈原;千古徒伤悲,难解直臣冤。屈原被“劫持”、“故里之争”说白了争抢的不是屈原,也不是“文化”,而是“金钱”,是经济。域名的抢注也属于明目张胆的“抢钱”, 希望国家法律跟上时代步伐,进一步明晰,不要让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空子。